久久,男人终于有了动作。
他平静地把手上薄薄的纸张叠好,收进随身携带的钱包里,动作很轻柔,有一些谨小慎微。
男人面色很苍白,在这间他自己常年居住的卧室里,他足足滞留了半个小时,就站在那里,什么都没做,什么也没动。
将信纸叠好,放进钱夹里,做这一切的时候,他的脸上依旧苍白,只是面上的神情都退去了,只剩下平静。
平静得过于可怕的那种。
下楼,上车,驱车。
宾利来时低调,走时也没惊动任何人。
黑色的宾利驶出庄园的铁艺大门,将身后的占地庞大,颇为壮观的建筑群远远地甩在了身后,车身的黑,和夜色融入在了一起。
路上,电话是打给沈二的。
确认过简童依旧还睡着,并没有因为噩梦惊醒。
结束通话的手机,被丢在一旁副驾座位上。
沈修瑾神色平静地看着人流越渐稀少的道路。
要去的目的地,有些遥远。
天色还暗,宾利停下时,黑夜被破开一角,任不见曦光,却微亮。
凌晨四点半
潇洒半宿刚刚入睡的陆明初接到一通意外的电话。
接到电话的陆明初,长臂撑着床面半坐起,慵懒倚在床头,还是那熟悉的调调:
“那就让他去呗。”
电话那头的人犹豫着:“可是……”
陆明初依旧还是不太在意:
“不让他去,他就进不去了吗?你当他是谁。”
通话被挂断。
这通电话,来自于陆明初的手下人,常年被安排在那间精神病院。
目的是什么,不言而喻。
陆明初的成长史发家史,有别于一般的人,自然,他此后做事,都会留后手,斩断一切意外,谈不上滴水不漏,却绝对杜绝死灰复燃的事情。
把那老头儿送进精神病院,不放个人在那里监视,他这个心,不安啊。
那和小说里把深仇大怨的对手打死后,不补刀,然后坐等半个小时,再放一把火烧了,骨灰都扬了,确定对手真的死得不能再死,绝不会再出现死而复生的奇迹,有什么区别。
陆明初觉得,他自己不是个什么好人,但做事绝对勤恳,品质口碑都有保证,他保售后。
所以,沈家的那个老头儿,进去了就别想再出来了。
“我这个好弟弟,他找臭老头儿想做什么?”陆明初倚着床头寻思起来,说实话,他挺好奇的。
索性,不睡了,等精神病院那里传来消息。
凌晨五点不到
沈修瑾走出了精神病院住院部的大楼。
天边多了一抹白。依旧灰蒙蒙。
没人知道,他和沈老爷子交谈了些什么。
他走后的当天上午,沈老爷子居住的病房变了样。
普通的病房,一群穿戴蓝色工服的人进入了病房中。
他们沉默,全程不发一言,动作迅速地开始施工。
病房的窗户被c120混泥土封死,连带着整个病房的墙面天花板地面一起用c120的混泥土重新浇筑了一遍。
原本的病房铁门,也被换成了特殊材质定制版的,新装上的房门喷涂着灰蒙蒙的色调,死气沉沉,门上,只有一扇手机大小,从外面才可以拉开的隔板,隔板合上的时候,这间病房,就再也没有可以看到屋子之外的通道了。
奇怪的是,病房里的装修,却异常奢华。
陆明初接到精神病院那边传来的消息时,差点笑出声。
“够狠。”他把手机扣在床头柜上。
碍于血脉亲情,他那个好弟弟做不出弑亲的事情。
但,病房里的那个死老头子,后半辈子怕是都不好过了。
那间病房,能将人逼疯。
从此,曾经不可一世的沈老爷子,他的整个世界,只剩下那一间豪华却隔绝了一切的房间了。
无人说话,无人陪同,那间屋子里,只有他一个人。
装修得再奢华,日复一日年复一年,会看到想吐的。
唯一能够看到外面世界的,是房门上一扇手机大小的“窗户”。
往后,这扇“窗户”哪怕只是打开一次,这一次,于那老头儿而言,会成为生命里弥足珍贵的奢侈。
往后,那不可一世的老头儿,曾经的商业巨擘,每天唯一的期盼,只剩下了打开那一扇“窗户”,能让他在暗无天日的封闭空间里,看看外头的场景。
陆明初拿起被他扣在书桌上的手机,给手下人打去电话,慢吞吞说道:“以后不必待在精神病院了,可以撤了。”
清晨六点
沈修瑾把车停好,下车,手里拎着早餐,热腾腾的早餐,把热气升腾,把包装袋染上一层湿气,香味弥漫在空气中。
在精神病院里,他问沈老爷子为什么要这么做。
自然,什么都没问出来。
老头儿说的,还是老话长谈。
但,沈修瑾一个字都不信。
离开病房时,沈老爷子叫住了沈修瑾,带着几分怒气,几分无情冷漠的说了一句话:最后,你还是成了失败品。
沈修瑾头也没有回的走了。
那一刻,沈老爷子什么都没说明白,但,沈修瑾在那一刻,似乎什么都明白了。
老宅那里时,陆明初让他查一查他爸妈的死亡。
不必查了。
沈修瑾猜到了。
他爸会死,是因为他爸是个失败品。
沈老爷子会对简童出手,是因为沈老爷子要杜绝他成为失败品。
沈修瑾或许不知道埋得更深的缘由,沈老爷子什么都没说。
但他至少,今天明白了这件事。
念于血脉,他无法弑亲,何况……缔造了无数悲剧惨剧的老爷子,怎么能够那么轻松的死呢。
手中的血债,活着时缔造的,活着时该还清。
坐在客厅里的时候,男人侧头,视线落向窗外。
天边已经大亮。
男人已经静静坐在客厅两个小时了。
钱包里的信纸,被他拿在手上,看了又看。
两个小时里,他想了很多。
各种的,都有。
他想,当初绑架那件事,烧得神志半清醒的时候,他看到了简童丢下他跑了,跑之前留下那些话。被救时他看到夏薇茗满脸苍白守在他的身边照顾他,不见简童。
没被救出前,简童走了,半梦半醒间,他能感受到身边始终有个人在照顾他,时不时给他喂点水,时不时一只手覆在他的额头上替他拭着体温,小心翼翼替他擦去虚汗。
他觉得,危险时,陪他到最后的却是夏薇茗。
留在最后,与他共患难的是夏薇茗。
没有她照顾,自己会高烧致死。
于是简童的逃跑,在心里更成了一根刺,说着爱他的人,最后跑得比谁都快。
于是那以后,对夏薇茗,他多了一丝宽容。
毕竟,只要还有人性,他再如何情感淡漠,救命之恩,于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而言,分量都不轻。
毕竟,救命之恩。
可事情的背后,是他没看见的另一个版本,是真相。
收起信纸时,余光却顿住,信纸,不是一张,是两张。
南方的气候,略有潮湿,藏在原木地板下的纸张,年久,钻入了地气的湿。信纸黏连在一起了。
因为翻看,折叠,此刻,黏连一起的两张信纸,纸张边缘翘起,分开。
男人小心翼翼,动作无比轻巧地去分开两张信纸,怕一不小心损毁。
是他在庄园的卧室里,没有看到的几行字,简短,却叩问他的心。
灵动轻盈的字体写着:
阿修,最危险的时候,我不想离开你,一点点都不想。
你生死垂危时候我怎么愿意离开你呢。但他们看得太严,我想,我能逃出去就能联系家里人救你了。我若是无法成功逃出去,那就用我引开看守的歹徒,为你找到逃跑的机会。
怎样,我都不亏。
还好,过程是不好的,结果却是好的。我做到了。沈爷爷将你救出来了。
你醒过来之后,会怪我没有陪在你的身边吗。
阿修,你不要怪我,我想的,很想很想。
但,我要你活。
啪嗒——信纸飘落大理石地砖上,很轻的一声“擦啦”声,敲击在沈修瑾的心里,却无比重。
纸张很薄,却真的有千金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