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齐宇的腰受伤被迫卧床,几人将餐桌搬进了齐宇的卧室,准备在卧室里吃晚饭。

餐桌上很是朴素,只有清汤寡水的几道青菜,唯一的半道荤菜,便是红黄相间的西红柿炒鸡蛋。

为了招待远道而来的两人,赵琳差点宰了一只下蛋的老母鸡,还好被许溪发现并及时拦下。

她和哥哥在城里不缺好吃好喝的东西,但山里的物资匮乏,所有食材都只能靠自给自足。

吃掉这一只鸡,不知道要少下多少只鸡蛋。

虽然菜非常简单,但几人却吃得格外香。

“哥哥,你多尝一尝这个,很好吃。”

许溪给许念的碗里夹了几条豆角。

许念吃过之后也是连连点头。

“琳琳,我感觉你种出来的菜,和外面买到的都不一样。”

许溪嘴里塞满了米饭,腮帮子鼓得圆圆的,像只偷食的小仓鼠。

“菜味很浓,很香,味道很独特。”

赵琳正坐在床边,一勺一勺给齐宇喂饭。

听到夸赞的话语,她微微一笑,撩了撩额前的碎发。

“山里没什么调味料,只能尽量把菜种得好一点了。”

“其实也和这里的气候有关系,雨水多,光照充足,味道就很好。”

“前两年我在西北种出来的菜,就很干,还有淡淡的苦味。”

“哦...这样啊,怪不得。”

许溪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。

山里的一切都是最朴素的,柴火灶上的大铁锅,炒出来的菜充满锅气。

除了麻烦一些以外,没有任何缺点。

就连蔬菜也是最新鲜的,从地里摘下到上桌,一共不超过两个小时,这是在城市里吃不到的味道。

饭后,许溪和赵琳忙活着收拾碗筷。

许念则捡起书本,在灯光下温习着今天学到的知识。

毕竟有个老师躺在旁边一对一辅导,这样的学习机会可是非常难得。

女孩子们端着碗筷,来到了村子里的小溪边。

天色迟暮,但在通电了的探照灯照射下,这里依旧亮堂堂的。

远处依稀可见几名孩童,沿着溪边追逐打闹,笑声顺着风飘过来,又很快消散在夜色里。

赵琳把长发随意盘在脑后,蹲下身,借着流淌的溪水冲刷碗筷。

许溪也学着她的样子,把长裙挽到膝盖以上,蹲在她身边帮忙。

夜晚的溪水带着几分凉意,指尖刚触碰到水面,许溪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。

“放那里吧,我来洗就好。”

赵琳说道。

“没关系。”

许溪摇了摇头,指尖慢慢适应着溪水的温度,一点点学着赵琳的模样,轻轻擦拭着碗筷。

雨刚停不久,夜空格外干净,一轮弯月高悬天际,倒影落在水面上,随着溪水的流动轻轻晃动。

月光下,赵琳穿着一身花棉袄,素颜的脸颊上带着几分岁月的沧桑。

许溪看着她,心里一阵发疼。

她还记得,曾经的赵琳,是个爱打扮、爱热闹的富家千金,眉眼间满是张扬的艳丽。

可如今,她的脸上没有了精致的妆容,身上没有了时髦的衣服,只剩下山里生活留下的粗糙与沉静。

她曾不止一次地提出过让赵琳来自己的公司工作,可对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拒绝,毅然决然地跟着齐宇走进了大山。

想到这里,许溪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。

“怎么了?”

赵琳察觉到她的低落,停下手里的动作,轻声问道。

“没什么。”许溪轻轻摇了摇头。

沉默了半晌,她还是忍不住小声开口:“琳琳,你后悔吗?”

赵琳微微一怔,随即反应过来许溪的意思。

她淡淡笑了笑:“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,没什么后悔的。我喜欢阿宇,他走到哪里,我就跟到哪里。”

“嫁?”许念瞪大了双眼,不可置信地捂住了小嘴,“你们...已经结婚了?”

赵琳笑着点了点头,眼底藏着几分羞涩。

“嗯,已经领了证了,但还没来得及办婚礼。”

“好呀,这么大的事情,我居然不知道!”

许溪嗔怪着掐了把他的腰,后者腼腆地挠了挠头。

“果然呐,感情淡了~”

......

碗筷很快洗干净,两人端着碗筷往回走。

路灯的光线柔和,许溪捧着铁锅走在前面,两条双马尾随着脚步一蹦一跳,洁白的长裙被晚风轻轻吹起,像坠落人间的仙子。

只是裙摆下摆那一块灰色的污渍,格外显眼,破坏了这份精致。

“许溪,你衣服脏了?”赵琳提醒道。

“啊?”许溪慌忙停下脚步,低头捧起自己的裙摆。

看着那块被污水浸湿的痕迹,像一滴墨滴在宣纸上,越看越显眼,瞬间慌了神。

这是她特意找出来的裙子,想着穿得漂亮点,给哥哥留个好印象,可现在却弄脏了。

她急忙从旁边的水桶里倒了点清水,用小手使劲搓洗着那块污渍。

可越是用力,污渍反而扩散得越大,颜色也越来越深。

“你这个得脱下来洗才行,这样搓是搓不掉的。”

赵琳看着她慌乱的样子,想了想,说道。

“我去给你拿一身我的衣服,你先换上。”

“嗯嗯,好。”

纵然万般不舍脱下这件漂亮的小裙子,可看着越来越大的污渍,许溪只得吸了吸小鼻子,无奈地点点头。

回到屋里,赵琳领着许溪走到衣柜前,打开柜门。

衣柜里整整齐齐叠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棉袄,红的、绿的、蓝的、黄的,还有深色的,琳琅满目,却没有一件时髦的衣物。

赵琳从最上面拿出一件尺码最小的,递到许溪手里。

“山里生活不方便,免不了弄脏衣服,花棉袄耐脏,就算弄上污渍也不显眼。我没买什么好看的衣服,你别嫌弃。”

赵琳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。

“不嫌弃,怎么会嫌弃呢。”许溪连忙摇头,恍然大悟。

怪不得赵琳总是穿着花棉袄,原来她早已把实用性放在了第一位,就像以前哥哥总爱穿军大衣,图的也是方便耐穿。

她褪去身上的白裙子,小心翼翼地叠好放在一边,然后笨拙地把花棉袄套在身上。

这已经是赵琳衣柜里最小的尺码,可穿在许溪身上,依旧宽大得离谱。

裤子长得快要提到胸前,才能勉强让裤脚不拖到地上;两只小手藏在长长的袖子里,就算用力抬起胳膊,也露不出指尖,像个被强行套上大人衣服的小孩,模样十分滑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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